关于印发《潜江市适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》的通知

信息来源:潜江市信用办     发布日期:2022-11-18    【字体:

各区、镇、街道,市直相关部门:

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。现将《潜江市适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》(以下简称清单)印发给你们,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实行清单动态调整制度。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,对发生变更的适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做出调整,并填报清单模板(见附件2),在事项调整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我办备案。

二、严格落实信用承诺事项本清单所列事项,应用于办理各行政许可事项。办件人可以通过信用承诺方式,免于提交或者限期提交部分办件材料,具体要求以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实际为准。

三、加强承诺信息归集和应用各部门要及时将已受理的信用承诺事项,通过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数据归集公示,对已公示的信用承诺书如存在变更或失效情形的,应在信息变更或失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并重新公示。同时,对不正确履行信用承诺的市场主体,依法依规履行惩戒职能。

 

附件:

1.潜江市适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

2.潜江市适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(填报模板)

 

 

 

2022年11月18日    

    附件:    关于印发《潜江市适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》的通知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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